穿书七零,成了首富的早死原配 - 穿书七零,成了首富的早死原配 第1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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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娇几个跨步就到了后面堆放课本的地方,再一次确认女儿和小安都乖乖地站在角落,她这才蹲下身翻找起来。
    果然是初高中课本。
    叶娇眼中闪过一丝喜悦。
    而且这些书还很新,翻开来一看,里面干干净净的,没有额外的字迹。
    花了几分钟,叶娇很轻易地找到了一整套课本。
    可能是她正好碰到学校整体清理课本,没过多久,叶娇又翻到了第二套、第三套课本。
    想凑齐四套却是没办法了。
    叶娇叹了口气,看了眼自己手腕上的手表。
    已经五点半了,估计两个孩子都饿了。
    “同志,这些书我都要了!”
    工作人员手脚麻利地帮她把这一大叠书用绳子捆了起来。
    “你买的有点少,凑不齐一麻袋。”
    叶娇笑道:“没事,我可以付整袋的钱。”
    工作人员看她一眼,估计觉得她是冤大头,好心地劝道:“要么,你再去选两本?我们回收站都是以袋售卖的。”
    “没事,我就……”
    叶娇刚想笑着拒绝,眼角却突然捕捉到自己脚边的旧书。
    这堆书实在是破旧,封面都只有三分之一还留着,书页也翻卷着的,暴露出了里面飘逸的毛笔字。
    王羲之的行书?!
    叶娇眼睛猛地抽了一下,她不敢相信地盯着地上那些破书,缓缓地蹲下身去,拿起了最上面的那本。
    动作小心地翻开。
    里面的毛笔字飘逸俊秀,每个字的起笔和收笔都精致而流畅。这完全符合王羲之的书法的特征,中锋、侧锋互用,具有风流书韵,于方正之中可见潇洒。
    王羲之最出名的两幅字是《快雪时晴帖》和《兰亭集序》,可以说是无价之宝。
    其他的字则不是那么出名,但只要是王羲之的真迹,那都是价值连城的。
    叶娇翻了翻内容,发现这本书里面写的是《论语》,整整一本王羲之笔法写出来的《论语》。
    她也不敢确定这本是不是王羲之的真迹……
    但是以这个年代来看,故意作假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就算不是书圣的作品,那也是难得的佳品,值得收藏。
    想到这里,叶娇起身接着往下说:“那我就凑一麻袋书吧。这些旧书我看着挺好的,装一起吧。”
    工作人员纳闷地看向她:“这些书都是破四旧收来的,你拿回去做什么?”
    对方是好心提醒自己,叶娇也领情,笑着回答:“拿回去糊墙。毛笔字看上去比较有文化,感觉比印出来的字更漂亮。”
    “嗯……这样也成。”
    工作人员勉强接受了她的理由:“反正你自己注意着点,等会儿我给你写个清单,如果有人说起来,你也有个证明。”
    叶娇再次真诚地道谢。
    付了五毛钱,又拿到了一张清单证明。叶娇拎着大半袋书出来了,压抑着兴奋喊女儿。
    “珠珠,小安!回家了!”
    “来啦!”
    陆明珠高兴地回头应道。
    她小小的手上还缠着红色的毛线,是叶安安刚才找到的,两人就用它玩起了翻花绳。
    你来我往的,开心得很。
    “妈妈,妈妈,你看我织出来的鱼!”
    陆明珠迈着小短腿,扑到妈妈身上,高高地举起自己的两只手,让她看鱼。
    叶娇低头看去,笑了:“我们珠珠会翻花绳啦?”
    “妈妈,我织出来的鱼好不好看?”
    陆明珠蹦跳着追问。
    叶娇点头:“好看,特别好看!和我们珠珠一样好看!”
    “嘿嘿。”得到了妈妈的夸奖,陆明珠又“啪嗒啪嗒”跑了回去。“小安,轮到你啦?”
    “好。”叶安安很顺着她,两只手灵活地翻动了一下,把绳子从“鱼”又变成了复杂的样式。
    陆明珠看着这一团线,绕来绕去地换着角度看了好一会儿,有点烦恼。
    “小安,我不会。”
    叶安安松开手,笑着说:“没事,等会儿我教你。我们现在先跟娇娇阿姨回去。”
    陆明珠听话地点头:“嗯嗯。”
    叶娇也没催促,反而在发现回收站要关门之后,放下麻袋过去给工作人员一起帮忙整理东西了。
    毕竟是她刚才的墨迹才耽误了人家下班。
    十几分钟后,回收站的大门关上了。
    叶娇重新拎起自己的书,带着两个孩子往外走。
    路过国营饭店的时候,叶安安说什么都要请叶娇她们吃东西。
    拗不过她,叶娇接过了她买的菜包。
    国营饭店的肉包一毛钱一个,菜包五分。
    叶安安本来想都买肉包,被叶娇阻止了,于是就变成了两个肉包加一个菜包。
    咬着油水滋滋的大肉包,叶安安满足地眯起了眼睛。
    于是,等林婉拖着疲惫的身体,扛着一大堆破烂往家里走的时候,迎面就看见了坐在路边吃包子的一大两小。
    叶娇那张漂亮的脸蛋,林婉这辈子都忘不了!
    第158章嫁给了有钱人
    她上次见到这个二女儿,还是五年前她冷笑着说已经卖掉了自己的岗位,要下乡去当知青。
    说她宁愿死在乡下,也绝对不可能回家。
    当时,林婉气得追了她两条街,怒骂她是孽女,不孝顺,要被天打雷劈,以后肯定不得好死。
    但是,现在林婉突然又看见了她。
    她坐在街边吃包子,但是身上的衣服一看就价值不菲,脚上穿着的小皮鞋没有一百块钱绝对买不到。她露出了的皮肤也细腻光滑,手腕上还带着闪亮的女士手表。
    而自己呢?
    林婉低头看了看自己,灰扑扑的衣服上补丁叠着补丁,手上、脸上也因为捡破烂而显得脏兮兮的。
    刹那间,本来已经涌上心头的怒火突然就消失了。
    她生了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一直以来都坚信自己跟着儿子一定能过上好日子。两个女儿从能走路开始就被她剥削压榨,长到十七八岁了也只想着把她们嫁出去换彩礼钱,在林婉心里,所有的一切都应该留给儿子叶耀祖。
    叶家的女人为叶耀祖付出一切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林婉以为自己绝对不可能动摇自己的想法,直到被儿子一次次地拳打脚踢,直到自己身上的淤青一块叠一块,再难消除……
    “奶奶。”
    坐在外面的叶安安第一时间发现了她,立马惊慌地站起身,把手里拿着的包子三两下塞进嘴里吃掉。
    “奶奶,我来帮你拿东西吧。”
    叶安安怕她发现后面坐着的叶娇和陆明珠,小跑着过去接过林婉手里的纸壳箱,带着她就要往另外一条小路上走。
    “叶娇……”
    林婉却没有跟随叶安安的脚步,而是朝着前面更走近了些,眼神复杂地喊了一声。
    叶娇已经起身了,看着面前这位两鬓斑白的中年妇女,心情也很微妙。
    她不是原身,对于林婉并没有多少恨意,只是原身留给她的记忆也早就让叶娇看清了面前人的作态,并不会给她此时流露出来的情绪而感到有丝毫的动容。
    这个场景叶娇已经预想过很多次了,她既然已经决定常驻北河市,就不可避免地会和原身的家人见面。
    “妈,好久不见。”
    这句话说出口时,叶娇脸上还带着淡笑,情绪稳定极了。她把好奇的探头探脑的陆明珠抱了起来,笑着介绍给林婉。
    “这是我的女儿,大名陆明珠,小名珠珠。珠珠,喊外婆。”
    陆明珠窝在妈妈怀里,好奇地看过去,大大方方地喊了一声。
    “外婆好。”
    “唉,珠珠好。”林婉局促地在自己的衣服上擦拭着双手,“外婆也没准备见面礼,等会儿回家了外婆再补给你。”
    “不用了,妈,我等会儿要回婆家去。”
    叶娇笑着打断她。并不打算回叶家。
    在记忆里,叶家只有大姐叶招娣和叶娇关系好点,其他人都一言难尽。
    “娇娇啊,你还在记恨妈妈?”
    眼看着叶娇就要抱着女儿离开,林婉有点急了,她上前几步想要拉住叶娇的衣服。
    叶娇赶忙退开几步,眼神戒备。
    林婉讪讪的收回手,觉得面前的二女儿变化有点太大了,以前虽然也会跟自己闹腾,但是眼中还是能看出渴望母亲的呵护的。现在的二女儿却非常冷漠,看自己的眼神和看陌生人也没什么两样。
    “妈妈也不是有意的。就是耀祖他没有工作就找不到好对象,你做姐姐的能帮的还是要帮一把……”
    刚开始说的时候还带着点歉疚,越说就越理直气壮了。
    林婉看向叶娇,一副好妈妈的语重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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