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魏 - 第1086章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倘若你的这几个兄长将来羽翼丰满,不利于你,又当如何?”杨峥目光灼灼。
    很显然,他早就思索过这个问题,回答起来没有一丝迟疑,“东西司隶,以河北关中持天下之正统,若不能制区区一隅之地,则是儿臣的无能了。”
    “哈哈,不愧是朕的儿子。”杨峥终于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杨旭身上一半流的是夏侯家的血,但另一半则是自己的。
    太子是储君,储备的君主,自然要有君主的霸气!
    杨峥对这个儿子完全放心了。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一年多未见,已经成长了这么多。
    “那么旭儿以为该如何分封?”
    “儿臣以为,有能力者封于南中、辽东、河曲、漠南、西域,天家血脉镇抚一方,扬大秦之威仪,宣汉家之王化,平庸者封山东、河北、蜀中、荆襄、江东,富贵终老。”
    这跟杨峥的思路差不多。
    此前封杨毅为夏王,也是这个意思。
    能力强的留在中枢,迟早内卷,若是封在外面,说不定还能开疆拓土。
    杨峥忽然想起了明成祖朱棣。
    如果朱元璋的太子朱标健在,朱棣绝不敢起兵。
    两边实力不是一个数量级上的。
    而且人家朱棣一开始也没想造反,是建文帝一个劲儿的造作,一口一口的喂,才成就了他。
    大秦的分封也不是像明朝那样军事实封,手握重兵,更多是代表皇室监管地方,有一定的兵权,防备突发状况,但无法对中枢构成威胁。
    杨旭还有个优势,就是年轻,现在十三岁,等到杨峥“退休”的时候,正是三四十岁年富力强的年纪,这么多年的储君,早就深入人心了。
    “分封之事你拟定一个详细章程,朕再定夺。”
    “唯!”
    杨峥心情大好,多少雄才大略的君主,都是继承人出了大问题。
    当然,也不能说杨旭有多合格,只能说是个好苗子。
    没有辜负杨峥当初对他的期待。
    “文治朕放心了,但武事不可松懈。”
    司马家的传统手艺是夷三族,老杨家则是冲锋陷阵,骑马砍人,不懂点武艺和兵法肯定不行。
    一来强身健体,远离病患,延长寿命,二来,强健的体魄自然会带来积极向上的精神,三来,皇帝知晓兵法,也不至于被手下人糊弄。
    “儿臣谨记。”
    “劳逸结合,没必要把自己绷的太紧了,有闲暇可以外出走走,看看民间疾苦。”
    “儿臣……前些时日外出游猎,被御史发现,寻着儿臣死谏,弄得满城风雨……”杨旭一脸郁闷。
    杨峥笑了两声,“以后当心些就是。”
    比起磕五石散、清谈、沉迷酒色之类的,游猎还算是个不错的兴趣爱好。
    第八百三十二章 分封
    杨旭的章程很快就呈送上来。
    改封杨武为齐王,镇广固,杨宏为淮王,镇淮北,杨晖为代王,镇代郡,三人全都食邑五千户,杨武杨宏护卫五百甲士,杨晖护卫一千精骑。
    其他的皇子年纪太小,没到分封的年纪,暂时留在大兴。
    没有皇帝诏令,无故不得离开封地,亦不可擅自回京。
    在杨旭的设计中,一个亲王的权力相当于一郡太守。
    边地封王侧重于治军,拱卫边境,内地的封王侧重于治民,还可以监督地方。
    亲王的权力不是永恒的,会受推恩令的影响,生几个儿子,食邑就要分成多少份。
    他们的下一代可以科举,可以从军,可以入仕,各尽其长。
    不过对他们的管制也非常严厉,列了十二重罪,二十七轻罪,重则赐死,或贬为庶民,开革出宗室,流放边地,最轻的也是削减食邑。
    章程非常详细,连亲王、嗣王、郡王的住宅、服饰、车驾都有严格规定,不可逾越。
    这么详尽的东西,显然不是他一个人的成果。
    太子身边除了杨峥挑选的张骏、文济、北宫纯等人,还有一群幕僚。
    封王虽然被朝廷束缚着,但有一定的实权,不会坐大,也不会像曹魏一般被圈养,无所事事。
    除了这些,杨旭还效仿汉高祖,非杨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
    曹魏当年若是效仿汉制,也不会被司马家钻了空子。
    司马家矫枉过正,大封宗室,前后才三十年,八王之乱就出来了。
    杨旭的章程恰到好处,宗室手上有一定的权力,但不会对中枢构成威胁。
    杨峥仔细看了两遍,觉得没什么大问题,就递给了中书台、侍中寺、尚书台走流程,有不合理之处,他们会挑出来。
    自从确立中书台、侍中寺、尚书台,以及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之后,大秦的上层架构越来越完善,各官职分工明确,效率比以前提升不少。
    也减轻了皇帝的负担,可以将心思花在其他地方。
    新朝自然有新气象,文武百官都是实干之才。
    加上杨峥一向对事不对人,升迁全靠政绩说话,让官吏们都能用心实事,而不是把心思全放在内斗上。
    无为而治最大的好处是制造了一个宽松的政治环境。
    政、治宽松,文化也就宽松了。
    曹魏有三曹七子,文化水平发展到一个高峰。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