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氏族 - 第一氏族 第2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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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赵宁眼中,那也是江山社稷,天下形势。
    中原皇朝的博学之士,在纵论天下大势时,会将山川地理看作棋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乱世对弈之法,这便有了“金边银角草肚皮”的论断,说的是群雄并起之际,枭雄应当占据例如关陇、河北、齐鲁等边角之地,步步经营征伐各方,而不是先去抢夺富庶的中原、沟通四方的荆襄,将自己置于四面受敌之境。
    而中原皇朝的城池,却总是建立于四通八达的平地,而不是在险峻山峦上构筑城堡,为此诸侯们宁愿在山川要地专门建立要塞雄关。
    这说明比起自封自保,中原枭雄们更注重对辖境的掌控力,更在意出动大军征伐八方的便利性,所以能成为中原皇朝主人的枭雄,必然不是偏安一隅、固步自封之辈。
    他首先必须要有一颗吞吐天下的雄心。
    除此之外,中原皇朝的城池也如棋盘一样严谨,外看四四方方,内部街巷横平竖直,一个个坊区格子般纵横有序。因为方城不如圆城好防守,所以取舍之间强调的是内部秩序,在中原诸侯与统治者眼中,内部秩序是核心基础,大于一切。
    这就造成了皇朝、官府对内部的统治力与控制力极强,并且会越来越强,这必然使得皇朝、官府对内部的压制力日甚一日。在这种环境中,中原人无论皇帝还是平民,思想与言行首先都会特别尊崇规矩。
    而规矩,强调的是同化,是对个性的压抑。
    所以诞生于此并不断发展的儒家思想,在具备让异族短时间内变成汉人的强大能力的同时,也会让治下之民逐渐丢失独立思考能力,民众会把规矩奉若圭臬,看成是不可触犯的金科玉律,一步步变成皇朝、官府的附庸与顺民,乃至任人宰割、任人予取予夺。
    故而中原人必然越来越古板,越来越死板,最终死气沉沉了无生机。
    这样的中原皇朝,哪怕曾经站在世界之巅,最终也会被人甩在身后。因为家国的强大,最重要的是创造力,被压抑了个性不能发挥个人特长的人,最擅长的是守规矩,是缺乏的就是创造力。
    中原皇朝曾是世界至强的时刻,必然是开放兼容、海纳百川的时刻,因为只有在那时,外来的新鲜血液与野性,会打破内部规矩的枷锁,自由与豪情战胜了小心与谨慎,秩序与自由寻得了平衡。
    而战争,无论国家之战,还是家族之争,亦或是两个人的生死对决,要取胜,首先要打破的就是规则,得为了胜利不择手段,得尽情发挥人的聪明才智,如此才能拥有压倒对方的力量。
    《孙子兵法》开篇明义:兵者,诡道也。
    要成为胜利者,首先必须不遵守规矩,乃至不遵守道德,没有束缚才能无所不为,无所不用其极,进而无所不能。在战争中,谁能更好的摆脱束缚,拥有天马行空的思维与手段,就能出人意料,创造出让对手惊为天人的攻势。
    在规矩与常识范围中的手段,具备可预计性,可以预计,就能事先做出应对;在规则与常理之外的手段,不具备可预见性,就会让人防不胜防。
    胜利、世界与未来,属于个性自由富有创造力的人。
    嗒......赵宁手中的一颗白字,落在了大群黑子侧后,一个近乎于死地的位置。清风拂来,卷动他的发梢,牵动他的嘴角勾起一抹意味难明的笑容。
    在昏黄的烛火中,这一刻无声无息的赵宁,好像已经成为画面的一部分。因为跟环境融为了一体,所以他就是环境,无所不在,无所不查。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察觉到“他”来了,察觉到“他”对方家出手了之后,方大为会有何种反应,会有哪些应对之策,会如何调动力量布置行动,都在可以预见的范畴内,都逃不开中原人潜意识里行事的规矩与框架。
    赵宁观方家行动,就如观手上这局棋。
    黑子是方家,白子是他自己。
    对方会有什么招数,都逃不脱棋盘的范围。而赵宁在棋盘之外,俯瞰着棋局。
    所以这局棋黑子为白子所制。
    当然,在这场较量中,赵宁同样有很多束缚,他不能让手下的人去跟一州主官生死互搏,声势浩大的公然造反,他也不能在明面上借助赵氏的权威,他更不能亲自出现在人前杀人夺命,他还不能......
    他有很多不能。
    但这些不能,是从一开始就确定了的,这是力量限制,并不代表手段有限。而战争,无论哪一种战争,力量都不是决定胜败的唯一因素,否则弱者永远没有可能战胜强者,也永远无法成长为强者。手段与策略,才是兵法所谓诡道的精髓。
    既然他能预见方家的行动,那么破解对方的布置也就不难。
    前世十年国战,锻炼出了他应该拥有的见识与能力,重生后的这些岁月,经过不间断的奔走、奋战与思考,他在世事洞明的道路上也一再进步。
    这回双方博弈,赵宁若是不能在一夜之间倾覆方家,还让对方可以见到明天的太阳,那就是他的无能。
    在赵宁完成一局对弈,收捡好棋子的时候,扈红练敲门进来,躬身禀报:
    “方家的管事们,都已经开始招供了。”
    第二六零章 来自前世的伯乐
    大雪降临的时候,不会对任何一寸土地厚此薄彼。
    前日的雪很大,所以直到今夜,郓州城一些无人清扫的小巷中,仍然积雪近尺。
    雪花落在松树上是景,落在飞檐上是美,欣赏他们的人会吟之咏之;雪花落在狭窄泥土小巷里,便只能制造一片泥泞,滑倒的人们会口吐污言秽语。在他们唾骂“该死的”的时候,你不知道他们是在气老天气路面还是气自己,就像赞美雪景的文人骚客们,你也不知道他们是在称赞天公作美,还是在称赞自己情操高洁。
    周鞅在小巷的湿滑泥泞路上走得很小心。
    身为一个书生,哪怕是落魄书生,风度总还是要保持的,摔一身泥怎么都不好看。他已经走得足够谨慎,但还是躺在了泥泞里。这倒不是他脚下不稳,而是路过身边的一个妇人,在自己摔倒的时候拉了他一把,最终两人都没能稳住,一起摔了个狗吃屎。
    妇人恼火的骂了一声街。
    周鞅毕竟跟她们不一样,他虽然摔得很疼,衣衫也脏了大半,但他并不恼怒。这不是因为他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罪,已经可以无视这点肮脏与不顺利,事实上,吃得苦受得罪越多,脾气只会越不好,并不会洒脱超然。周鞅能够不在意这些,是因为他今天心情很好,对生活抱有莫大希望,所以心胸变得很豁达。
    将那位喋喋不休的妇人扶起,周鞅微笑着将她送回了家门。
    这已经是晚上,小巷内外行人寥寥,在这种时候送一位颇有姿色的妇人回家,会让人怀疑他的居心,怎么看都殊无必要。更何况周鞅还帮妇人开了门,跟她一起踏进了门槛。
    周鞅当然没有善良到迂腐的地步。
    屋子里也有个三四十岁的书生,形容沧桑近乎枯槁,满脸胡渣也不曾修剪,他坐在老旧的小案后,瞥了一眼进门的周鞅跟妇人,见他们都是一身泥土,先是讶然,而后哈哈大笑:
    “这大半夜的你俩还能一起在泥地里打个滚,我都不知道你们的感情竟然好到这种地步,难不成你俩背着我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私密?”
    妇人啐了一口,自己去了里间换衣裳,周鞅在对方调侃的目光中,将手里拧着的两坛子酒放到小案上,自己也坐了下来:“上好的剑南烧酒。”
    黄远岱眼前一亮,顾不得酒坛上的泥巴,抱了一坛过来拍开封泥,闭眼长长嗅了一口,满脸都是陶醉之色:“好酒,果然好酒啊!”
    嘿然笑了两声,他接着道:“我夫人没买成酒,半路就跟你这鸟厮不明不白的折了回来,原以为今晚漫漫长夜只能苦苦熬过,没想到竟然能得此美酒,人生际遇真是巧也妙也。”
    言罢,他用怀疑的目光上下打量周鞅:
    “我听说你今天掉河里了,该不会是投河自尽?大冬天的去跳河,这个死法可不怎么高明,也太冷些些。不过,要是知道跳一次河就能换来如此美酒,我还喝街口老周家的酸臭黄汤干什么,天天跑去跳河了。”
    看他话语轻松,忙不迭抱坛而饮的样子,好像就算周鞅今日淹死了,他也不会有什么悲痛。周鞅自然也感受到了这一点,“我怎么感觉如果我真死了,你还会击节而歌?”
    长长吐出一口混热的酒气,心满意足的黄远岱摇头晃脑道:
    “那是自然,你脱离了这人世苦海,我怎能不为你而歌?我应该还会在你坟头跳上三天,庆贺你转世投胎。就像庄子对他死去的妻子做得那样。咱们虽然不是夫妻,但也算得上是兄弟,这点事我还是愿意为你做的。”
    周鞅无奈的拱拱手:“黄兄如此情深意重,周某先行谢过。”
    黄远岱一口气将不大的酒坛喝空了半坛,憋得满脸通红,差些一口气没上来就地身亡,好不容易喘匀了气,他捶打着胸口无所谓的道:“我要不是有夫人需要陪着,早就结束这倒了八辈子血霉的一生了,哪里还会等到今天。”
    说到这,他放下酒坛,瞥了周鞅一眼,“说吧,深夜登门,还带着美酒,要我帮你做什么?”
    周鞅也不藏着掖着,“黄兄文采斐然,周某最是敬佩不过,这回我还是要你帮我写一篇‘讨方檄文’。”
    黄远岱摸着脸上的胡渣,奇怪道:
    “之前我就帮你写过一次,事后被方家的人打断了一条腿,现在走路还是跛的,要不然我也不会让夫人夜里去买酒——我倒不是担心另一条腿也被打断,只要第三条腿还在,能让夫人受用就行了。
    “问题是写了能有什么用,这郓州城的舆论是被方家控制的,刺史不过是他家的应声虫,咱们的檄文根本扩散不出去。”
    黄远岱的夫人刚刚换了衣裳,打算从里间出来,听到他的话,迈出来的脚立即缩了回去,脸红的啐了一口,骂了句老不正经的臭流氓,就不打算再露面了。
    说起被方家打断的一条腿,黄远岱依旧是那副什么都不在意的样子,周鞅却倍觉愧疚,几乎不能在对方面前抬起头来,遂肃然道:“这回我们有贵人相助,成事的把握不小,事后黄兄有此功劳,也能借对方的力脱离苦海......”
    对付方家这件事,赵宁本身就有自己的需求,并不完全是帮周鞅,所以双方算是平等的合作关系。
    “贵人?”黄远岱打断了周鞅的话,“多贵?”
    “帝室之下第一贵。”
    黄远岱微微一怔,脸上很快有了笑容,“没想到你跳了一趟河,竟然能结识晋阳赵氏的人,早知道我今天就抢在你前面去投水了。”
    他没有多问一句,将写檄文的事答应了下来。周鞅松了口气,拍开第二坛酒,跟黄远岱好生对饮了一口。
    有赵宁相助,要扳倒方家不难,难得是把这件事放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收获让万民拍手叫好的效果,如此他才不仅仅是报私仇,而是除掉了一方恶霸与毒瘤,能有惩恶扬善匡扶正气的作用。
    因为这些年跟官府合力掌控了舆论,掌握了定义是非的权力,方家虽然做了许多恶事,强大的道路满是血腥密布尸骸,但一向遮掩得很好,那些状告方家想要像之前的周鞅一样,抖出对方种种罪行的人,结果也都跟周鞅相同。
    所以直到现在,方家在郓州的名声都不错,很多人还膜拜他们由弱变强的过程,变着法儿的赞美他们的奋斗。
    一品楼的青衣刀客,刑讯逼供方家的大小管事,掌握对方的种种罪证,只是击垮方家名声的基础,如何将事实散播出去,快速引发百姓共鸣获得万民认同,就需要一篇掷地有声的檄文。
    两军交战,一篇优秀檄文能顶十万精兵,这绝对不是说说而已。
    黄远岱要新写一片有力量的檄文,有必要去看看方家大小管事交代的那些事。周鞅跟他对饮完一口,就拉着对方出门,在小巷口汇合了青衣刀客,由对方带着迅速出城,来到赵宁所在的楼船上。
    刚刚完成一局左右手对弈、听完扈红练禀报的赵宁,看到跟在周鞅身后,一瘸一拐进门的黄远岱,眼神微微有些异样。
    双方见礼完,黄远岱却没有坐下的意思,第一句话就是笑着开口要酒,而且强调了非美酒不可。周鞅略感不安,连忙向赵宁解释,说黄远岱虽然不修边幅看着挺邋遢,嗜酒如命,但基本没有喝醉的时候,办事还是很牢靠的。
    赵宁没有在意,挥手让人送了两坛美酒过来。
    高兴的黄远岱半路截住,全都抱在了自己的怀里,咬开封泥旁若无人的灌了一大口,赞不绝口之余,提出要立马去刑讯方家管事的地方,还让赵宁叫人给他准备好笔墨纸砚。
    从进门到离开房间,黄远岱虽然跟赵宁简单见了礼,但从始至终都没有敬畏赵宁的意思,哪怕他知道赵宁的身份与过往的战绩。
    虽然他的举止异于常人了些,却也没有桀骜不驯、清高自持之类的言行,用玩世不恭、放浪形骸形容更为贴切,显得除了美酒对什么都不甚在意。走路的时候也不掩饰自己的瘸腿,一瘸一拐的很有节奏。
    “还请宁哥儿勿怪,黄兄性情是有些古怪,但满腹经纶,才学十倍于我......”周鞅很不好意思,脸红的对赵宁解释。在他看来,赵氏的家主继承人,必然对礼仪规矩、个人修养很重视,可能看不惯黄远岱粗鄙的举止。
    赵宁笑着摆摆手,示意自己不在意。
    他当然不在意。
    因为前世他们就是手足兄弟。
    周鞅跟黄远岱是一起投军的,之后也一直在一起共事。赵宁能够跟仇恨权贵的周鞅做成朋友,其实是因为先跟无拘无束、重情重义的黄远岱结交了。
    周鞅所谓“才学十倍于我”的话,当然是为了吹捧黄远岱,但后者的才能的确万中无一,不,更准确的说,赵宁前世也没见过第二个。
    跟长于政务实事的周鞅不同,黄远岱的才学只能用天马行空来形容,他文采斐然,长于辩论,曾经在荆州之战王师弹尽粮绝之际,用一纸檄文几通演说,在三日之内为大军筹集了五十万石粮草,招募了七万青壮。
    此人的军略也非同凡响,常有出人预料的用兵策略,给大军带来过不少胜利,也在大军面对十倍之敌的包围时,能够全师而退。
    黄远岱大展拳脚的那几年,鬼才军神的名头响彻一时。
    不过可惜的是,在大厦倾颓、大势已定之际,个人实力再如何出众,也无法扭转乾坤,只能苟延残喘,并最终成为皇朝覆灭的陪葬品。
    前世赵宁无数次想过,若使国战开始之际,周鞅、黄远岱这类人就能身居要职主事一方,并获得皇帝的支持与信任,那么国战极有可能是另一种面貌。
    中原大地人杰地灵,哪怕有繁重规矩束缚,也总有些人天赋灵秀,中原皇朝其实任何时候都不缺人才,也不缺顶级大才,问题只在于这些人能否身居高位,有左右国家命运的机会。
    而在皇朝腐朽大厦将倾之际,掌握权力的往往是只会谄媚奉承、争权夺利的小人,真正的大才并不能站上拯救江山社稷的舞台。
    因是之故,赵宁此番南行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充当伯乐的角色,根据前世记忆收拢这些千里马。
    他要让他们拥有跟前世不一样的命运,给他们一个不低的起点,让他们可以更早更好的在国战爆发之时,尽情施展自己的才学与手段,并在这个过程中帮助他自身完成镇国的终极使命!
    第二六一章 不能理解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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