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四千年后 - 第166节
之所以这么说,因为她注意到了这应该是男性居住的房间。她看到了床头金色的所罗门圣像——金像和铜像是男性会用的,铅像和银像才是女性信徒使用的。
歌波嘉伸手够过自己的衣服来,一边换着衣服一边思索着之前发生的事。
如果这户人知道自己的身份,知道追杀自己的人是谁……他们还会如此庇护自己吗?还是说,会把自己这个通缉犯送还给国王?
毕竟,追杀她的人,可是查尔斯王子——现在应该叫所罗门一世了。
新王发现她逃走之后,立刻派出了骑兵追捕她。最开始的四五天里,他们还只是围捕。而在前几天,他们已经开始向歌波嘉射箭了。她所坐的马车车厢上,已经扎满了密密麻麻的箭矢。她已经不敢坐在后面那侧,唯恐一发箭矢穿过车厢刺穿自己的心脏。
他们居然敢对自己射箭——这让歌波嘉心中发凉,彻底放弃了最后的幻想。
她果然没猜错!查尔斯是真的打算杀了她!
既然他是真的打算杀掉自己灭口……难道说,卡罗曼也真是被他杀害的?
原本没有任何根据的推测,如今却仿佛要化为现实一般。
自己或许真的猜对了这件事,不仅没有让歌波嘉松一口气,反而让歌波嘉更加胆寒。
假如所罗门一世真的是杀掉卡罗曼的凶手……
那么,拥有如此手腕的查尔斯,又将会如何处置自己?
于是歌波嘉思索了片刻,便果断的做出了选择。
——弃车逃跑吧。
所罗门一世的追兵就在身后。他们已经知道了自己乘坐的马车车厢和马匹的样子,也大概能推断出来自己要去哪里。而且车夫也差不多该知道自己是被新王追杀了……虽说他是自己父亲的人,但也完全有可能会把自己卖掉。
歌波嘉从不相信“忠诚”一词。
在她看来,忠诚的一切特征都与宝石吻合。它华贵、美丽、坚硬、闪耀着光芒,需要大量的钱才能买来、亦或是足够优雅、尊贵才会有人白白相送……却也无比脆弱。只要轻轻一摔、不经意的一次冲击,就有可能价值大减,变得不那么美丽、也不再坚固了。
生命的威胁,亦或是钱财的贿赂。这都是车夫可能出卖自己的原因。
因此,她没有惊扰车夫。她只是用毒药将自己的儿子再度送入昏迷状态,然后带着他在一次拐弯时跳入了河流之中。
水可以消除身上的气味,这会让猎犬找不到自己和儿子的行踪;而继续前行、钉满了箭矢的马车,则可以把这些人引走。距离吃午饭还有三个小时,到那时会拐到密林里面去……而在那之前,车夫是没有闲心跟自己搭话的。
——换言之,所罗门一世的军队还会继续向前追三个小时。
而这时,歌波嘉应当游过河,然后进入侧面的密林,一直向西或者向东走。她想,在追兵意识到自己被耍了的时候,或许会掉过头来往回找,而不是往侧面找。毕竟他们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往侧面逃跑的,也不知道自己是在何处下车的。
那样的话,自己就暂时得救了。
——以上,是歌波嘉原本的计划。
但在实际执行的时候,却出了一点差错……而这点差错,却差点要了她的命。
她当然会水,但那只是在静止的水池里。在湍急的河流中游泳的难度远超她的想象,而且她还抱着一个孩子,根本游不起来。
只是一个踉跄,她就跌倒在了河中。原本只有二十多米宽的河流,却变得遥不可及。她打着滚,一边喝水一边被河水往下游冲。随着被一颗河中心的大石头撞到了腰,她便当即失去了意识。
在歌波嘉再度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出现在了这里。
但就在她刚穿完自己上衣的时候,大门却突然打开了。歌波嘉手忙脚乱的把被子扯过来重新给自己盖上,却发现进门的居然是一个五官棱角分明、皮肤松弛却依旧健壮的老人。
“歌波嘉阁下,日安。愿所罗门王的智慧伴随你。”
老人看到歌波嘉,有些意外的挑了挑眉头,随即转身关上了门,提着手上的水壶走了进来。
他从抽屉里取出另外一个干净的杯子,放在歌波嘉身边的桌子上。并把饭桌上的另外一个,看起来经常使用的破旧水杯也随手拿了过来,把两个杯子都用热水倒满。
“我没有想到你会醒的这么早,”老人慢悠悠的说道,“不然我现在拿过来的应该是酒……”
说着,他伸手端起自己的杯子,向歌波嘉举了一下:“向你祝贺。”
“……祝贺什么?”
“逃出生天。”
老人平静的说道:“你安全了,小姑娘。所罗门一世的军队追不到这里来,他也不会想到你会在这里。”
……他知道自己是谁,还称呼自己为小姑娘?
歌波嘉有些困惑,微微皱起眉头。但干净的热水她确实已经好几天没有喝过了。她端起水杯,大口大口的喝完,随即又不客气的自己倒了两杯,同样也是一口气喝完。
随后她愣了一下,注意到了自己还在熟睡的孩子。她便把他轻轻扶起来,喂给了他一杯水。
整个过程,老人都平静的看着。他身上的气质极为沉稳,手上没有老茧、说话十分有条理,而且有着很浓烈的哥特口音。
她心中出现了一个模糊的推测,却又不敢相信。
“……您是?”
歌波嘉恭敬的问道。
老人慢悠悠的提起水壶,把歌波嘉的水杯再度倒满。
他没有回答歌波嘉的疑问,而是平和的说道:“你还没有给我回礼。”
“……抱、抱歉。”
歌波嘉低下了头致歉道:“愿所罗门王、圣奥古斯都及世间一切公义良善护佑着您。”
“好孩子。”
老人微微一笑,端着自己还没喝的水杯,向着歌波嘉再举了一下:“没有酒的话,就委屈你一下,喝点水吧。庆祝你逃出生天,撒松的女儿。”
“……谢、谢谢。”
歌波嘉忘记了自己要问出对方的身份,只是乖巧的致谢着,喝下了手中的水。但那水入口的瞬间,她却尝到了美好的葡萄酒的味道。
她愣在了原地。
老人微微一笑,伸手摸了一下自己的水杯。那清水波荡起来,变成了清澈透明、如同金子一样的酒。浓郁的香气从中飘散出来。
他将酒一饮而尽,站起身来向歌波嘉行了个教士礼。
“初次见面,撒松伯的长女,卡罗曼王子的妻子,法兰克的白玫瑰,女巫之血的传承者——以及,未来国王的母亲,歌波嘉·撒松女士。”
他平和的说道:“你或许听过我的名字。我是阿德里安,一介普通的教士。”
第22章 那不知王的四十年
尼尔斯·米歇尔伯爵又做噩梦了。
他扶着床边直起身来,感觉到自己很是口渴。他先是喝了半口水,随即厌恶的直接吐在了地上,又让管家拿来了一瓶酒,喝完了小半瓶才感觉到身体重新暖了起来。
“查尔斯……所罗门……”
尼尔斯低声喃喃念道:“你会杀我吗?”
虽然向新王赔礼道歉过了,但他心中仍旧怀有强烈的不安。
他的家族十分年轻,到他这一代为止,才勉强只能算是传承了三代。他的祖父曾是懒王的女婿,但在丕平三世及他的父亲铁锤查理谋夺王位的政治战争中,他们家却果断的站到了老查理这边,并提供了大量的资金。
也因此,他们家才能作为世袭伯爵而延续下来。现今,他们家的领地是亚琛西南不远处的香槟区。
如今的尼尔斯已经成为法兰克王室葡萄酒的主要供应者,同时他更是一位杰出的商人,名下的商会早已打通了通往圣丹尼、勃艮第、巴伐利亚的三条商路。可以说已经圈定了整个法兰克最为富庶的一块区域。
毕竟再往东,就已经是杜鹃侯的领地了。
杜鹃侯居易瓦里·波瓦图本身就不是好对付的。更何况,那片土地本身就是他的父亲红隼侯亨利·波瓦图打下来的。
七十年前,法兰克的东部边境甚至只到克罗地亚以北。但在懒王当政之时,法兰克的东方却发生了一件大事。
在哥特与波斯人作战到第十八个年头的时候,哥特王国的正北部,管理瓦拉几亚地区的公爵突然宣布独立,拒绝与波斯人继续作战。
当时还是石王贝尼托一世的祖父当政之时。东线战事已然让他焦头烂额,与波斯人作战到第十六年的时候,埃及人也从南方发动了攻势。同时西南方的迦太基人也跃跃欲试,打算在哥特身上咬上一口。
让局势继续恶化的,是石王贝尼托一世的祖父在和波斯人的战场上被投石车的石头砸死。而当时作为某位小贵族的次子、担任雇佣兵头子的红隼侯,则突然出手、一路把瓦拉几亚的薄弱防御击毁。在两个月内结束了战争,迅速无比的占领了瓦拉几亚,囚禁了瓦拉几亚公爵。
而这时,哥特的宫廷斗争基本也结束了。
石王的父亲接过了大任——他不是最好的选择,但他是将军出身。正合适哥特当前的局势。
他先是放松东线战场,通过连续三次奇袭击溃了埃及人的包围,让北埃及的军队伤亡惨重,并签订了和埃及的和平条约,直接慑服了还没蹦跶起来的迦太基人。
他还打算先北上夺回瓦拉几亚。但在交战第一个月还没结束的时候,法兰克就派人和他议和。承诺法兰克将与他姻亲,结为友盟,互不侵犯,互相承诺战争援助。
当时代替懒王和他协商的,就是作为宫相的铁锤查理——查尔斯的祖父。
于是哥特王就突然腾出了手来,带着两只骑兵团从南部绕了过去,奇袭波斯人后方,切断了波斯人的补给,将深入腹地的波斯人截断在了境内。
要知道,哥特的领土除却西南角之外,基本上就是将地中海围了个圈。虽然波斯人已经打到了克里特岛,但是他们显然不擅长海战。
精通此道的哥特人轻而易举的将波斯人的军队打散,将他们的船只烧毁,把他们逼停在不同的小岛上。
之后他与法兰克人达成协议,借用了两只军队将波斯人围剿在了境内。哥特人负责海上作战,法兰克人负责丛林游击。
铁锤查理提出的条件之一,就是哥特承诺不再追回瓦拉几亚地区。
之后通过两次围剿,哥特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才将波斯的第一军团全灭、第二至第四军团重创。指挥最后一场包围战的,也是红隼侯。他接连立下巨大的战功,受封为侯爵。领土就是他打下的那一块地。
虽然那一块地实在是太大了……但当时的宫相查理做出这样的决定也是有道理的。
法兰克这些年人口和经济发展的都如此迅捷,与他们一直远离战争有很大的关系。正因为他们的经济和农业都相当发达,已经有百年以上的时间没有发生内乱了。
而东部地区……再往前几年,那里可是哥特人的地盘。就算现在红隼侯把那里打了下来,但那里的居民可也是哥特人。
法兰克人对哥特人的观感向来不是很好,三分疏远、三分嫌恶、三分轻蔑,再加上他们不愿承认的一分畏惧。但这一大块好土地,要是不管显然也是不行的。
所以,最后的妥协就是将这里作为红隼侯的家族领地,然后把他们家排除到法兰克的顶层贵族之外。
从那时到现在,法兰克和哥特已然渡过了和善友好的四十年。但这四十年中,东境地区仍有许多人不知道、也不关心法兰克如今的国王是谁。
但他们却都知道,这里是波瓦图家的地盘。
以隼作为纹章的他们家,当时可是强盛无比。但也因此受到内地贵族的忌惮。甚至一直到现在,法兰克内地的人们对“东境人”的固有看法,仍旧是类似“乡下人”、“破落户”之类的粗野之民。
——然而,去过瓦拉几亚的尼尔斯却知道,这样的看法绝对是错误的。
东境人不仅不是土著、不是乡下人。他们甚至生活的比不少内地人都要好。他们的女人穿蓬松的裙子,巡逻的士兵也能佩剑,他们也信奉所罗门教,行礼与回礼的礼仪一点不少。
只是有一点……他们不太尊重王。
因此,尼尔斯没有敢继续往东方扩展商路。
他不是怕杜鹃侯。而是怕丕平三世。
而他如今怕的,则是另外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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