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身空间 - 第五十一章 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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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上也不寂寞,范茗总是能找到话题问这问那。
    “钱大爷,黑子怎么瞎了一只眼睛呀?”范茗见到黑子的瞎眼睛就好奇地问道。
    钱老头对这个和自己孙女一样活泼外向的女孩子好感不少,笑着回答道:“黑子这只眼睛可是前几年一次进山和一只土狼火拼是被弄瞎的。”
    “山里真的有狼呀?”范茗惊讶莫名,仿佛山里有狼是一件很惊奇的事情,在她的印象中狼只有在动物园中才会出现“书上不是说由于人们的大量捕杀山中已经没有狼了吗?”
    “怎么会没有?只不过是躲在了深山中,平常人看不到罢了。这几年由于人们的刻意保护,数量又多了起来,偶尔还会出现在山脉边缘。”钱老头不以为意地说到。
    “那黑子和那条狼最后谁胜了?”
    “两败俱伤吧,那条土狼的脖子也被黑子要了个口子,最后被我给宰了。”钱老头嘿嘿笑着说道。
    “狼也是保护动物吧,杀了...杀了不会犯法吧?”
    钱老头毫不嫌烦地解释道:“保护是不错,但那也要在它不伤害人的情况下,不然还保护个什么。宰了也就宰了,没人所闲话的。”
    就这样说说笑笑一群人在钱老头的带领下沿着溪流向内曲折前进,因为这次还有个探明河流源头的人物。其他几人也没有反对,反正进山也没有特别的目的,只是体验这种攀山越岭与探险的感受,到哪里都是一样的。
    王贵依然吊在队伍后面三十米的地方,不远也不近。
    人多走得慢一点,翻过骆驼岭的时候已经中午了。范茗身上的好多东西已经跑到张太平身上去了,虽然也经常爬山,但那毕竟是些风景区的山,不用背着这么多东西。现在背着这么多东西跑这么远的距离已经很不错了。
    将帐篷之类的布料东西挂在了几条大狗的身上,减轻了许多负担。由于大家差不多都是第一次进这种人迹罕至的大山深处,所以准备的有点过于充分,背上负重太多刚赶了半天路就累得不行。张太平主动分担一大部分重物,反正他力气大,即便扛个几十斤的东西也能轻若无物般在山路上健步如飞。
    着实让几个大男人汗颜的是竟被一个女人比了下去。行如水背负着同样的物品却能依旧面不红气不喘地飘忽若仙,魔鬼般的身材在轻轻跳跃间荡漾开来,紧身的迷彩都包裹抓不住胸前的波涛汹涌。让几个大男人既是佩服她的体质又是着迷她的飒爽风姿。
    而王贵和张太平却有着不同的看法,一个女子能体质强大到这种地步,必然是经过严格训练的,身手想必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张太平不由想到,不知有那个大神才能征服这种相貌妖精,智慧很可能妖孽,身手必定不错的女王。相貌值、智力值、武力值都超高的女王可不是一般人能享受的了得。
    相信这是在此全部男人的心声。
    没想到到了这里不久却被鹦鹉追了上来。那家伙在众人头顶上一阵聒噪就不再离开,死皮赖脸的跟着张太平,见没有什么影响张太平就没有坚持赶它走,只是一路上在他看来是噪音的鹦鹉学舌却成为大家的乐趣,尤其是范茗的快乐。
    在骆驼岭南面山脚下坐下来歇息一番,接下来还要抓紧时间赶路,便没有打猎物而食,只是吃了些随身携带的干粮或者零食。其实在山里有一个老猎户作为伙伴根本不用为食物而担心,大山的资源都能为其所用。所以大家为了减轻负担也没有稀赖食物和水。
    吃喝完毕,钱老头稍稍处理一下留下来的痕迹,再找了个泉水头让大家灌满水瓶才出发。鹦鹉自觉地充当探路员,飞到前方在上空旋转一番,如果没有危险情况这家话就又飞回来,如此往复。
    而后的前进速度就慢了许多,进入了骆驼岭南面,就跨进了山里人观念中的深山,野生动物多了起来,凶猛的野兽也会频频出现,毒蛇毒虫也不乏其数。再加上人迹罕至路迹渐没,前行更加不易。
    六人将准备的护具都穿带了上,只是剩下来四个生猛的山里人根本就没有任何添加的防护工具,依然在荆棘中如游鱼般穿行。其他三人是没有这个观念,在山里长大,爬山和宅林间穿行已经成为本能,根本不需要任何多余的饰物就能很好地保护自己,而张太平懂得防具的道理和作用,却是没有条件获得,不过要不要都无所谓。
    钱老头在再次动身前在每个人的裤腿上都撒上了雄黄,接下来会进入深山老林,毒蛇虫蚁会多起来,一不小心就又被咬上中毒的可能,而撒上雄黄就能减少这种意外的发生,至少这些带毒的东西不会主动上前来,当然你一脚踩在人家身上而遭反噬得另当别论了。
    没想到队伍中不光在山林间穿梭了几十年的钱老头是处理痕迹故布疑阵的老手,王贵也是个中老手,看着他熟练地动作和身影,张太平不由得对他以前的经历感到好奇。
    范茗对王贵忙前忙后的身影不明所以,便向着钱老头问道:“钱大爷,他这是在干什么?”
    她这句话也问出了其他几个人的心中想法。张太平对王贵的这些动作隐隐能明白是什么作用,相信行如水也能明白并且个中道行还不浅,因为张太平这一路上注意到了一件事情,明明是十个人走过却只能找到七个人的痕迹。钱老头和王贵自不必说,就连行如水行妖孽都在不知不觉中消除了自己痕迹,也许是刻意,也许是本能,总之不平凡。
    “处理一下我们留下的一些痕迹和气味。我们人类在森林中招摇过市,身上的气味就像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而引来某种动物的尾随。”钱老头吸着土烟回到道。
    “尾随,不会吧?......”范茗还想说什么,行如水的手拍在她的肩膀上,稍安勿躁!
    钱老头摇了摇头说道:“你没在山中生活过,不知道动物的嗅觉有多灵敏,几里之外都有可能闻见人味。尾随而来,伺机而动,在人不知道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很容易吃亏。其他动物还好,要是狼来了那就更糟糕了,往往是一群。而处理掉气味或者布置一下小陷阱就能很好地预防被突袭,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哦。”范茗吐了吐舌头,“那一个人走在山中可就真的很危险了。”
    “所以从现在开始最好不要离开大队伍太远,要处在别人能来得及救助的范围之内。”钱老头第一次面目严肃地叮嘱道。
    话刚说完,狗群就朝着一个地方狂吠开来,紧接着就从草丛中冲出一只野猪来。野猪没有伤人的心思,反而很胆小,见人后撒腿就跑。黑子第一个就要冲上去,其他几只大狗也紧跟其后。几个人也举起手中的连弩,准备发射。
    钱老头制止了几人将要发射的举动。大声吆喝了一声“黑子回来!”黑子立马掉头跑回来,绝不拖泥带水。其他几人虽不明所以但也唤回了各自的狗。
    王朋不管这些,有点气急败坏地好到:“钱老头你搞什么?这么好的机会就浪费了?几百斤的肉呀。。。”
    “你小子懂个屁。”钱老头对王朋可没有对范茗那样的客气和耐心,爆了句粗口“就知道肉还知道什么?瞧你那点出息!”
    杨万里出来打圆场:“这位兄弟别急呀,钱大爷这样做总是会有理由的,不妨先听听。”
    钱老头瞥了眼王朋说道:“这只野猪明显是只母的,并且还怀了猪崽。像这种怀有小崽子的母的动物最好还是不要杀害,积份德,杀了就有点造孽了。况且现在天色还早,还没有到安棚歇息的时间,杀了它难倒是你背着前行?”
    王朋被问的无语,嘴里不住嘀咕道:“可是这样让它跑了,可惜呀。”
    大家明白原因后也就不在这事上计较,继续赶路要紧,还不知道溪流的源头到底在哪里,在前边不能耽搁太多时间。
    一群人继续披荆斩棘着前行。
    秦岭山脉隔绝着陕西和四川,一首《蜀道难》就可以看出来这是一个多石的山脉。秦岭边缘的山峰大多是不长树木的,有也是前几年才用飞机播种的,还是年数不够的小树苗。
    但是到了无人的山里却是另一番景象,无人踏足的的原始山林比比皆是,尤其是针叶郁郁葱葱的松树林和笔直树盖硕大的柏树林更是占据主流。
    有的地区甚至从来没有人踏足过,地上铺一层厚厚的松针腐叶,踩在上面松软而无声。
    由于树木丛中无人类活动迹象,也就没有了鲁迅所说的被人踩出来的路,一群人只能拍成单行一个接一个前行。这次换成王贵在前面开路,钱老头在后面殿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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