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科举文男主的锦鲤妻 - 第77节
同时,方青青可以拿着画好的药材去教方家人认,趁机教导几个孩子识字。
真真是,一举多得啊。
因为这个主意,系统照常是给予她积分奖励,方青青很是满意。
【统子,怎么样,我是越来越聪明了吧?】
系统:…………
搬到县城之后,黎母每天都是笑呵呵的,特别是晚上那个笑容特别的灿烂。
基本上,儿子媳妇加上孙子们加起来,每天能够交到公中的钱财都超过了五百文。
有时候生意好,一贯钱都不是没有可能的。
不管他们自己留存了多少,只要交到公中的数目差不离,石氏也不会过问太多。
水至清则无鱼,这是青青教给她的,每天买了多少食材能够卖出去多少面。
心里有个大致数目就行,反正儿子媳妇们每天都是辛辛苦苦的做事,大体上都维护着这个家。
至于私下里的一些小动作,她只当做是看不见。
再加上隔几天老三媳妇炮制的药材送去药铺,又是一笔进账,结果一个月下来盘点竟然有了三十五两银子。
不错不错,等于把买房时公中出的银钱补回来了,石氏的一颗心终于又重新落回原处了。
只是她这里安心还没有两天,最最疼爱器重的老三媳妇又给她扔了一颗炸弹:
“你说什么?”石氏的声音起码提高了八个分贝:“买铺子?你想的咋这样美呢?”
在城里买了房子不算,现在还要买铺子,真当自己是有钱人家了。
石氏可是知道的,好地段的铺子比宅院还贵,真要买铺子除了这三十五两只怕还要把她剩下的身家全部掏空。
这摆摊做买卖还好,无非每天购买一些食材,实在卖不出去还可以留着自家吃。
反正老黎家的孩子多,这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四个孙子吃的比家里其他人加起来都还要多呢。
可如果买了铺子这生意不好了,那可就是许多银子都打水漂了。
石氏能同意才怪,黎大嫂黎二嫂都是这么想的,觉得弟媳妇这是异想天开。
第120章 心动
要说从私心里论,黎大嫂黎二嫂当然是想要买铺子的。
先是搬到城里来住,接着在城里有了自己的铺子,这才是她们可以展望的美好生活。
至于说小叔子中举以后当大官可以庇佑她们,还太遥远,她们看不到具体成果。
且只听说当了官之后父母妻儿均有赏赐,还不曾朝廷还能封赏你的兄嫂?
最多,也就是那个时候三郎的日子好过一些,从而分一些好处给他们罢了。
可是这段时间通过自己做买卖挣了钱,她们却是明白,与其靠着别人分一点不如自己想办法挣钱呢。
实实在在落在自己手上的、能够掌握住的,才是真正对自家有利益的事情。
每天餐风露宿的,妯娌俩早就有开铺子的心思了,只不过她们知道婆婆舍不得那个钱的。
难得的老三媳妇提起了这个话题,黎大嫂黎二嫂一起眼巴巴的看着,她。
方青青亚历山大,不过也明白,今个儿必须把这件事办好。
“娘,这买铺子就跟买宅子一样,买好了以后那可就是我们家的产业可以留传给子孙的。”
石氏一脸的平静,丝毫不为所动的样子。
再接再厉,方青青继续说道:“再说了,要是这个生意不好做,铺子还可以转租出去或者卖给别人。绝对不会亏的,买铺子就跟买房买田地一样,买了放在那里也不会跑绝对不会亏本的。”
从古至今,历来最稳定最为暴利的,都是房地产行业。
方青青看得出来石氏已经有些心动了,不过还在犹豫之间,于是也就没有再劝。
很多事情过犹不及,毕竟婆婆还是比较保守的思想,才刚买了房没多久呢。
反正先提了,婆婆脑海里有了这么一回事,以后再劝也会容易一些。
接下来的几天,方青青依旧是和往常一样的过日子,她的心情已经十分的平静无波了。
毕竟是不能一口吃成一个大胖子的,至少她已经带着黎家人从红桥村搬到了县城里,比以前进步了许多。
终有一天,她会走向更远的地方,不是以某某夫人的身份、靠着男人。
而是因为她自己,因为方青青她想,然后就可以毅然大胆的走遍天下每一寸土地!
结果这一天,收摊回来的黎大嫂给方青青带回来一个好消息:“经常过来吃面的那个三郎的同窗说,三郎他们这几天有假期大概会回来一趟。”
黎家人搬到县城之后,特意请之前帮着送信的那位黎三郎的同窗吃了饭。
而同窗依旧是在学馆里读书,也发现了院门外那家面摊是黎家人摆摊的,量大好吃。
所以也经常去照顾生意,每一次,黎大嫂都会特意给他多放些面条或者加一勺肉丁或者给一个鸡蛋什么的。
算是感谢他几次帮着三郎捎信回来的情谊。
正好这一回同窗的亲戚从省城回来捎带了黎三郎的口信,他中午到面摊吃饭的时候就特意告诉了黎大嫂。
原来因为临近秋闱,夫子特意放了月假,想着是让有些学生可以在考试之前回家跟家人聚聚。
缓解一下紧张的心理压力,争取考试的时候可以发挥的更好。
原本黎三郎没打算回的,他的心态一直都很稳定,每天照常读书就可。
一来一回起码要耽误三天的时间,还不如等考完之后回去和家人团聚。
结果却是收到了家里托人带来的信件,知道家里发生了大事件。
正好这个时候知道学官准备放月假的消息,干脆就让那人帮着捎了口信回去。
没想到全家人都搬到了县城,这下子肯定要回去看看的了,要不然等他考完直接回村去了还找不到爹娘和媳妇了呢。
老三快回来了,石氏非常高兴,顿时把要节约一点多攒钱的念头抛到脑后了。
当即非常奢侈的给了老大五十文,让他明儿一早就去割肉,再买点新鲜的排骨回来。
不曾想,这一次黎三郎到家的非常快,才中午家里人大部分都在外面忙碌呢。
他已经带着包袱到了黎家的院门外,上次信中方青青写了新买的院子的地址,黎三郎在县城读书过自然对这边熟悉。
所以,很轻易地就找到了地方。
这次是临时决定要回来的,没带多少东西,包袱里大多装的是书籍。
特意给黎三郎留的书房是后院的厢房中最大的一间,方青青亲自收拾布置的,干净整洁除了书桌凳子还有一些小摆件看着就让人赏心悦目的。
因为黎三郎是突然就到家了的没有准备好,所以中午只是随便吃了吃,石氏决定晚上才让老大媳妇做大餐。
下午的时候,黎三郎就在书房里温习。
搬到县城的确是方便许多了,摆摊出入方便,黎三郎看出的地方也比以往在村子里要安静许多。
这一次黎大郎买的是大骨加排骨,于是方青青就出了主意,大骨炖汤排骨蒸着吃。
“现在天热,换个新口味,让三郎哥哥吃得高兴一些。”
黎小妹两眼泪汪汪,三嫂对三哥真好,什么事都会先顾念着三哥。
蒸排骨,大骨汤,肉沫鸡蛋,再加上几个素菜。
四毛吃的满嘴流油,还跟黎三郎说道:“三叔,你要是天天回家就好了。”
那样,奶奶会让大伯天天割肉的,他们都可以跟着沾光了。
嘿嘿……
虽然在所有的孩子中四毛是排行最小的,却也不是不懂事,知道也只有三叔回家来了奶奶才会让大伯母准备这么多好吃的。
孩子气的话语让众人会心一笑,黎三郎也跟着笑。
接着,却是望向小媳妇那边,以眼神相询着:
媳妇,你呢,你是不是也盼着我天天回家?
结果,四毛又有惊人之语了:“三叔,你是不是眼睛痛想让三婶给你看病?要不然你怎么老是冲三婶眨眼睛?”
这下子,众人哄堂大笑起来,黎三郎只是尴尬却又不失礼貌的微笑着。
方青青也在笑,笑容却有些狰狞,心里在想着:
熊孩子,看来还是课业太少,吃完饭之后应该写几页大字再睡觉的!
吃过晚饭之后,黎三郎却是没有再进书房了,直接和方青青一起回了卧房。
黎三郎眼眸里的喜悦是怎么也掩饰不住的。
第121章 情到浓时
黎三郎是中午到家的,都大半天的功夫了,终于可以和媳妇在房里独处了。
忍不住的,他直接将方青青抱在怀里,说话的声音也十分的温柔:“青青,青青,媳妇——媳妇——”
就这么唤着,语无伦次的。
其实他想要说点什么的,又觉得自己嘴笨,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只是这刻,黎三郎终于理解了看过的话本杂书上写的“软玉温香抱满怀”是什么样的感觉了。
鼻尖嗅到的,是她发间的清香,浓浓的满足感让黎三郎沉|沦。
这种感觉,是沉浸在书香墨香中都不能够与之相比拟的。
一开始,方青青还只是就这么静默的让他拥抱着,过了一会儿才悄悄地伸出一条手臂环住了他的腰身。
【恭喜宿主,主动完成与黎三郎的接触任务,奖励10000点积分。】
这样的声音,如今对方青青来说,听着也是很平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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